按照《关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续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我办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行业聘期满三年的专家组织开展续聘培训考核工作,经公示并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部门联席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聘期三年(到龄者自动解聘);对相关专业考核不合格者清退相关专业,取消该专业聘用。
附件:1.相关专业续聘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相关专业续聘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
省综合评标专家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