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5月10日开始运行,2007年5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工程招标科、资产交易科,定编15人。中心是集中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等活动的有形市场。
中心位于抚州市城市展规划展示中心四楼,有2600多平方米,设有办公区、两个候标区、四个开标厅、六个评标室、电子见证室、机房和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大厅。配备有完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综合信息发布系统、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化见证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通讯信号屏蔽系统、评标区门禁系统、led显示屏、投影仪等交易服务设施。
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统一加强监管”的要求,坚持“明确机构、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的原则,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服务、场地服务、信息服务、监管服务”四个服务平台,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库管理、统一现场监管、统一收费服务的“五统一”运作模式。
中心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4楼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依法依规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以及环境权益要素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综合服务。